位于乐都区碾伯镇八里桥村的4处违法建筑,在未经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下,擅自建设楼房等建筑物。在此次拆除前,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做了多次思想工作,解释法律法规知识,并向其下发了《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》,责令其立即停工建设,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地上建筑,明确告知规定时间内若拒绝自行拆除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。由于上述4处违法建设户主未自行拆除,且部分违法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乐都区决定对这4处违法建筑物采取强制拆除措施。
在拆违现场记者看到,执法人员对违章建筑进行丈量拍照,并搬离室内物品,室内人员全部撤离后,使用挖掘机开始作业。乐都区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的副队长段学文说:“此次强拆,采用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,严厉打击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,从而保护了耕地,对全区违法占地建房的人员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,对广大群众也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。”
截至目前,乐都区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48处,拆除总面积达30139.54平方米。其中,强制拆除24797平方米;引导当事人自拆10处,自拆面积5342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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